【梁天琦案】警作供:林倫慶嘗試逃走加控拒捕罪

2018-04-10 16:44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的暴動案,今在高院續審,負責拘捕被告林倫慶的男警指,當宣布以暴動罪名拘捕他並警誡他後,林嘗試逃離,但最終也被警員捉住,再多控他一項拒捕罪。

控方傳召拘捕被告林倫慶的男警邱樹明作供,他於2016年3月4日與其他隊員一同到新屯門中心第四座保安大堂外,以暴動罪拘捕林,林在警誡下說:「我嗰晚有落旺角,我見人地執磚頭掟,我又跟住掟,至於新屯門中心,我好少返,我租在附近南豐工業城一個單位住,我嗰到住多」,邱之後為他鎖手扣,但林卻推開保安室的門,試圖離開大廈,邱遂與同袍上前制服他,期間林有糾纏,邱之後為林鎖手扣,並再以拒捕罪將他拘捕,警誡下林說:「因為我驚拉(拘捕),一時衝動所以走」。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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