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署監誓員偷拍裙底判囚22月 官斥行為令人髮指
2018-04-04 14:58
蘇文隆暫委法官指被告拍攝女士裙下錄像的行為已泥足深陷、不能自拔,責斥被告不能因有強逼症或壓力大等的精神問題為自己辯護,但同意他如能持續獲家人及專業人士的幫助,重犯機會低。蘇官又指,宣誓不能兒戲,嬉皮笑臉已是不該,而被告在事主被蒙在鼓裡的情況下命她們背向轉身再下手,是在濫用權力,行為令人髮指。
案情指,被告於2016年8月10,在粉嶺長華商場的扶手電梯偷拍一名女士的裙底,被該名女士發現後立即循樓梯企圖逃走,女士追趕被告並且大叫「佢影我裙底」,數名休班警員追捕被告並將他拘捕。
其後,警方入屋搜查被告的住所,在他的手提電話和電腦中擷取了逾2000段裙底片段,其中51段與案件有關,包括7段拍攝到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表格。涉案的其中20名事主在案發時均單獨於被告共處在宣誓室,並在被告面前作法定聲明或尋求他處理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申請,被告當時命各女子站著及背向轉身,繼而用智能電話拍攝她們的裙底。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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