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夾band噪音擾民各罰$800 樂隊:殺街先公平

2018-04-04 12:08

「開心樂隊」去年8月20日晚上時分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唱歌時被途人告發其擴音器造成噪音煩擾,警察到場並作出票控。5名樂隊成員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每人各被判罰款800元。他們於庭外不謀而合地指「成條街係公用,如果係非法,全部殺街囉,咁先公平」。

余俊翔暫委裁判官指考慮到部分樂器連接擴音器,5名被告經過警方的勸喻後亦立即停止並收回器材。考慮各被告沒有定罪紀錄及案件情況後,故判5名被告各罰款800元。

5名被告包括擔任樂隊主唱的陳美芳及鄧秀蘭,擔任樂隊吉他手的劉偉能和林建昌,及擔任樂隊鼓手的趙仲強。

5名被告在庭外指樂隊自2016年10月起成立1年多,每星期會到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夾band」表演兩天,為兼職街頭藝人。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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