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署监誓员偷拍裙底判囚22月 官斥行为令人发指
2018-04-04 14:58
苏文隆暂委法官指被告拍摄女士裙下录像的行为已泥足深陷、不能自拔,责斥被告不能因有强逼症或压力大等的精神问题为自己辩护,但同意他如能持续获家人及专业人士的帮助,重犯机会低。苏官又指,宣誓不能儿戏,嬉皮笑脸已是不该,而被告在事主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命她们背向转身再下手,是在滥用权力,行为令人发指。
案情指,被告于2016年8月10,在粉岭长华商场的扶手电梯偷拍一名女士的裙底,被该名女士发现后立即循楼梯企图逃走,女士追赶被告并且大叫「佢影我裙底」,数名休班警员追捕被告并将他拘捕。
其后,警方入屋搜查被告的住所,在他的手提电话和电脑中撷取了逾2000段裙底片段,其中51段与案件有关,包括7段拍摄到个人身分证明文件及法定声明表格。涉案的其中20名事主在案发时均单独于被告共处在宣誓室,并在被告面前作法定声明或寻求他处理免费法律谘询计划的申请,被告当时命各女子站著及背向转身,继而用智能电话拍摄她们的裙底。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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