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本民前粉絲抽中做準陪審員 自爆有捐錢獲豁免
2018-02-20 12:03
法庭於上午11時15分左右,開始抽選陪審員:
第一位被抽出的是女陪審員,她沒有被反對,原本成功出任,但女陪審員於選完陪審團後亦提出,她已買機票旅行,要求獲豁免,最終由辯方律師反對她出任陪審員;
第二位被抽出的男士,為大學教授,沒有其他人可以代教,加上已經開學,亦關乎約90位學生畢業的問題,希望獲豁免,彭官最終批准豁免;
第三位被抽出的女士表示,她是日資電子零件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下月須往上海、深圳出差,而她五月底亦須出席美國婚禮,希望可以豁免,彭官認為公司工作可以有其他人協助,亦相信案件於五月中便完成,不影響五月底親戚的婚禮,故不批准申請,原本需要出任第二名陪審員,但辯方律師在選畢陪審團後,提出反對她出任陪審員,獲法官批准;
第四位被抽出的女士沒有提出要求豁免,控辯雙方律師亦沒有提出反對,成功為第三位陪審員;
第五位被抽出的女士為公司秘書,要求豁免,但彭官認為其他同事可代為協助,因此不批准豁免,成為第四位陪審員;
第六位被抽出的男士表示已安排下月旅行,有3個工作天不能出席審訊,彭官表示不會現時提出豁免,會看遴選的進度再作安排;
第七位及第八位被選中的女士被反對出任陪審員;
第九位被選中的女士為自僱設計師,於前年與一間中學簽署三年合約,其工作亦沒有其他人可以代替,彭官表示不會即時豁免,會先看遴選進度再作安排;
第十位被選中的女士遭辯方提出反對;
第十一位被選中的女士表示,她已買機票於下月旅行,又表示她需要協助一宗詐騙案出任證人,希望豁免,辯方律師提出反對;
第十二位被選中的女士表示,下月將會旅行一星期,要求豁免,獲彭官批准;
第十三位被選中的男士遭辯方律師反對;
第十四位被選中的女士為一名記者,彭官指根據條例,記者及編輯可獲豁免出任陪審員,因此批准她豁免;
第十五位被選中的女士指,其家人是警察,又指該段時間所發生的事,令她很難公平,彭官指,她已表明陪審員須將個人己見放開,最終由辯方律師提出反對;
第十六位被選中的女士指,她需要在三月其中一天陪父親做手術,彭官詢問她會否有其他兄弟姊妹代為陪伴,又認為可以讓她在該日放假一天;
第十七位被選中男士成功出任第六名陪審員;
第十八位被選中女士遭辯方律師提出反對;
第十九位男士在沒有反對下成功出任第七名陪審員,但在選完陪審團後,男陪審員突表示,自己須每周兩次回醫院進行物理治療,最終被法官剔除出任陪審員;
第二十位女士為小學教師,她提出二月底其中一天須回校處理學生問題,獲法官批准請假一天,並出任為第八名陪審員;
第二十一至二十三位人士遭辯方律師反對出任陪審員;
第二十四位被選中的男士成功出任第九名的陪審員。
兩名準陪審員被反對出任後,仍有兩名陪審員空缺,繼續抽籤進行補選。
第二十五名被選中的男士遭反對;
第二十六名被選中男士遭辯方律師反對;
第二十七名被選中女士表示須照顧一歲大女兒,彭官隨即詢問她有沒有家傭協助,她回應指自己是家庭主婦。另外她亦已買機票下月旅行,彭官最終豁免她出任;
第二十八及二十九位被選中人士均遭辯方律師反對;
第三十名被選中的女士表示,公司已安排她下月公幹,並已買了機票,希望獲豁免,獲法官批准;
第三十一名被選中的男士成功出任陪審員;
第三十二名被選中的男士稱,自己在2016年已成為本民前堅定支持者,與太太都有捐錢,認為自己不能不偏不倚作出裁決,因此希望獲豁免,法官會看遴選進度再作安排;
第三十三名被選中男士成功出任陪審員;
第三十四名被選中女士遭辯方律師反對;
第三十五名被選中的女士成功出任陪審員。
第五被告林倫慶對五位被抽出為公司秘書的女陪審員提出反對。
第三十六位被抽出的女士成為陪審員;
各被告不反對現時的九人陪審團。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被控6項控罪,包括煽惑暴動、暴動和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陳詠詩
建立時間:11:15
更新時間: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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