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僭建闢4劏房 2業主拒拆罰$7萬
2018-02-09 16:45
屋宇署人員發現該大廈兩個處所平台上,分別搭建了僭建物。兩個僭建物的面積分別為103平方米及86平方米,各設有四個「劏房」),有關建築工程事先並無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下進行,違反了《建築物條例》。
由於命令限期過後兩名業主仍未清拆有關僭建物,屋宇署遂向該兩名業主提出檢控。該兩名業主去年七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罰款二萬六千一百元及二萬六千四百元。然而,兩名業主仍沒有清拆有關僭建物,屋宇署於是再次提出撿控。他們於一月十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並各被重罰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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