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僭建辟4劏房 2业主拒拆罚$7万
2018-02-09 16:45
屋宇署人员发现该大厦两个处所平台上,分别搭建了僭建物。两个僭建物的面积分别为103平方米及86平方米,各设有四个「劏房」),有关建筑工程事先并无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和同意下进行,违反了《建筑物条例》。
由于命令限期过后两名业主仍未清拆有关僭建物,屋宇署遂向该两名业主提出检控。该两名业主去年七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分别被判罚款二万六千一百元及二万六千四百元。然而,两名业主仍没有清拆有关僭建物,屋宇署于是再次提出捡控。他们于一月十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各被重罚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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