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7萬可永久無限做療程 美容顧問3月判刑

2018-01-31 17:42

美容中心顧問於前年10月向2名顧客推銷療程計劃,訛稱可永久無限次接受療程,以誘使顧客多付合共7萬1300元,購買可用以換取美容及身體療程的「格仔」。顧客後來發現收據上並無顯示「格仔」可永久無限次使用,致電美容公司查詢後始揭發案件。美容顧問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2項虛假商品說明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情指,35歲被告郭美雲於前年10月2日,向一名顧客訛稱有專為舊客而設的推廣優惠,顧客只需付10萬元便可永久無限次享用絕大部份的美容療程。被告又於翌日,向另一名顧客訛稱公司正進行假期推廣活動,顧客能以1萬5千元永久無限次地享用絕大部份的療程。2名顧客其後分別付上60,620元及10,680元,並以各自儲蓄下來的「格仔」填補差額,以購買該虛假療程。其後2名顧客只分別換來3,200個及440個價值50元的「格仔」,可兌換18款美容及身體療程。被告於警誡下表示,每次療程扣減5至17個「格仔」不等。
辯方求情指,本案案情不及同類案件嚴重,受害人購入的「格仔」非完全不能使用,「格仔」換算總值亦較受害人所付金額高,而受害人如今仍為被告美容公司的顧客。辯方續指,被告孝順和支持家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因要支撐2個妹妹生活和準備照顧新生兒子,才愚蠢犯案。
署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縱使被告誘騙受害人使用的服務非完全虛構,惟顧客實際所得的與其所想的有大落差,而且被告有計劃犯案,利用受害人對公司的忠誠信任使自己得益,致受害人對公司的情感和公司的信譽遭受打擊,因此不能罰款了事。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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