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院講師認校園盜竊電腦手機 官讓3歲女先走免看父含淚還押
2018-01-05 17:45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2003年擔任理大講師,有博士學歷及工程師資歷,月入5萬港元。被告獲聘為講師後一直專心工作,但多年來不獲升職,令他很沮喪,才會藉偷竊取得快感。辯方又指,被告很大機會將失去教席,已是很大懲罰,而且被告一直有做義工,冀獲裁判官輕判。
裁判官香淑嫻指案情十分嚴重,斥被告多次趁事主疏忽而盜去他們的財物,一般需判監。在被告被警員帶進羈留室前,裁判官特別讓被告妻子有着3歲女兒先行離開法庭,以免女兒看著爸爸入羈留室,其後被告含淚走入羈留室。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7月至10月期間,5度於位於油麻地的香港理工大學包玉剛圖書館內盜竊,當中包括手提電腦、手提電腦充電器、手機及2個USB記憶體,屬於不同人士的財物,另外1部手提電腦則在校園平台的銷售攤位盜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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