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上学院讲师认校园盗窃电脑手机 官让3岁女先走免看父含泪还押

2018-01-05 17:45

任职理大辖下香港专上学院讲师的49岁王金保博士在去年7月至10月期间5度于校园图书馆偷窃6项电子产品,其中包括2部手提电脑及1部手机。被告被控6项盗窃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解释因工作压力大,多年来专心工作却不获升职,才会借偷窃取得快感。 被告称事发后主动向精神科求医,确认他患上抑郁症,医生认为他过往病发时都有偷窃的冲动。裁判官决定须等待其背景、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押后至本月19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还押。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自2003年担任理大讲师,有博士学历及工程师资历,月入5万港元。被告获聘为讲师后一直专心工作,但多年来不获升职,令他很沮丧,才会藉偷窃取得快感。辩方又指,被告很大机会将失去教席,已是很大惩罚,而且被告一直有做义工,冀获裁判官轻判。

裁判官香淑娴指案情十分严重,斥被告多次趁事主疏忽而盗去他们的财物,一般需判监。在被告被警员带进羁留室前,裁判官特别让被告妻子有着3岁女儿先行离开法庭,以免女儿看著爸爸入羁留室,其后被告含泪走入羁留室。

控罪指被告于去年7月至10月期间,5度于位于油麻地的香港理工大学包玉刚图书馆内盗窃,当中包括手提电脑、手提电脑充电器、手机及2个USB记忆体,属于不同人士的财物,另外1部手提电脑则在校园平台的销售摊位盗窃。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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