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有「P」牌寶馬房車的司機涉去年11月初在啟德郵輪碼頭越過對面行車綫,如打保齡般撞散3名踏單車男子,造成一死兩傷。45歲寶馬司機周波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7個月,須停牌5年,及完成強制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鄭明斌判刑時指,接納辯方求情所說被告案發時一時間作了錯誤的判斷,就是仿效前方小巴「爬頭」,加速駛入對面行車線,以超越行駕在其前方的單車。法官感歎其決定終致一名23歲男子失去性命,又指監禁刑罰無可避免,惟考慮被告認罪及過往無交通定罪記錄,可酌量扣減刑期,終判處其即時監禁7個月,須停牌5年,及完成強制駕駛改進課程;另就早前承認的一項使用一輛左右兩邊所有玻璃都貼有茶色薄膜以致玻璃透光能力減低的汽車罪,罰款2,000元。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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