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青年疑因與人結怨,於今年1月被相約在藍田公園見面,期間被一群年輕男子包圍並拳打,其中有人不斷猛踢及用金屬棒擊打其頭部,直至其失去知覺,昏迷5日後才甦醒;青年被發現時更被剝光衣服,疑只有一片樹葉遮蔽下體。警方事後拘捕7名涉案男子,他們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嚴重傷害罪,當中4名被告早前認罪,法官押後聽取求情;而另外3人今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控方指次被告王啟澤打算向警方更改供詞,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以待處理有關事宜。
4名認罪的被告包括17歲李銘東、16歲王啟澤、18歲徐寶軒及17歲譚建榮;不認罪的3人包括18歲黃嘉輝、18歲邱兆軒及17歲劉柏賢。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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