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涉向友人訛稱已買下「譚仔三哥雲南米綫」的特許經營權,可安排開設分店,成功獲三名友人注資約180萬元。該對夫婦原本否認三項欺詐罪受審,女被告李美玉昨日突然改為認罪,稱自己因欠下卡數而向仲介借貸180萬,將案中3名事主給她的款項都交予仲介。男被告陳世儉今出庭自辯時指,其妻子向他坦白所謂投資是捏造出來,他指不敢在妻子面前發怒,因見她狀似情緒病情復發。
男被告陳世儉指,其妻子李美玉得悉他與兩名事主郭俊堅及羅裴均有意做有關小食的生意,提出購買「三哥」特許經營權計劃,稱認識有關人士可作安排,其後陳世儉向郭及羅提及計劃,4人於是相約會面洽談合作事宜,陳指當時郭、羅及李如「一拍即合」,陳則向各人表明該投資不適合他,亦不打算放棄在內地的工作,惟李指可替陳出錢投資,故將須付共200萬元的特許經營權由4人分配,而相關款項則由負責與「三哥」接洽的李全權處理。陳又指對於找店鋪租賃等事宜「我真喺齋睇」。
陳指,事主羅裴欲退股,另一事主李培民得悉後提出由他頂替其股份,惟所交金額並非直接交給羅,而是交給李美玉,李美玉解釋她協助處理資料,後羅取回金額不果報警處理。陳指當時認為妻子「可能俾人呃左」,欲往警署澄清事件途中,妻子始承認「成件事係假嘅」,亦無法償還事主損失,陳直言「好嬲」,但見妻子狀似06年情緒病復發,故當時沒有責怪她。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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