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涉於去年9月乘坐國泰航班由紐約飛往香港時,在其不同意下,被航空公司從頭等客位安排到商務客位,申索人今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5萬港元賠償。
申索人蔡倩文,被告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申索書指,申索人於去年2016年8月購買由國泰提供由香港至紐約的來回航班商務客位,並透過國泰的飛行里數計劃升級為頭等客位,而申索人於同年9月登上回程航班時,國泰告知她其頭等座椅損壞,在她不同意下,被安排使用商務座椅。該頭等客位價位不少於24萬元,而商務客位則為7萬8千元,故以單程計算,申索人損失共8萬1千元。
法庭記者:劉曉曦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