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死撞船意外判囚上訴得直 副領航員控律政司惡意檢控兼索償 2017-12-14 12:32 18死撞船意外判囚上訴得直,副領航員控律政司惡意檢控兼索償。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烏克蘭補給船於2008年3月與內地貨船「耀海號」在大嶼山海域相撞後沉沒,致18名烏克蘭籍船員罹難,當時任「耀海號」的香港副領航員秦華德被裁定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被判囚28個月,他於2011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秦昨日入稟高院指遭惡意檢控,並向律政司司長索償。 兩名涉案船長及兩名內地貨船的領航員被裁定罪成後,於2010年分別被判監28至38個月不等,其後內地貨船船長及領航員共3人先後上訴得直而撤銷定罪,惟補給船船長維持罪成。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長沙灣工廈單位被淋紅油 下一篇 「康橋之家」前院長踢走兩名大股東 兩人稱無收信要求文件無效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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