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再「放蛇」拘捕Uber 司機,23人被控非法載客取酬,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所有被告均否認控罪,23件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一日進行審前覆核。今年3月,已有5名Uber司機被裁定非法載客取酬、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名成立,分別被罰款1萬元及暫緩停牌1年。
22男1女被告被控於今年年中,駕駛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23名被告分別為翁浩祥、葉惠明、葉嘉誠、周國光、陳伯基、林欣明、黃偉強、曾國明、許國偉、李慶龍、劉建鋒、謝基寶、湯寶軒、黃世明、李瑞良、李國樑、鍾子俊、張旭鋒、黃兆邦、鄒永貞及黃德明、葉曉桐和劉小恆。
Uber發言人回應事件時表示,會一如以往全力支持司機夥伴,包括提供法律支緩。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2:12
更新時間: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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