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及女醫生麥允齡被控誤殺罪,審訊至今第100天,六男三女組成的九人陪審團今日續退庭商議。
他們於開庭時表示有問題,並於9時半手寫了2條問題予法庭,針對麥允齡嚴重疏忽的原因,陪審團詢問應否考慮注射後發生的事,例如麥於注射期間沒有緊密監視儀器,事後又沒有盡力致電陳宛琳及講述風險。法官稱不應考慮。
第二條問題,陪審團詢問證明本案誤殺的5個元素,應就被告逐項責任考慮,還是所有責任考慮。法官指,若陪審團認為被告違反多於一項責任,便將所有責任作整體考慮。
5個元素包括被告對死者陳宛琳負有謹慎責任、被告違反謹慎責任、被告知悉違反責任會顯著及嚴重造成死亡風險、導致死者死亡的主因、以及嚴重地違反責任並應予以刑事制裁。
而根據控罪,被告的責任分別包括沒有確保由一名具備適當資格的人員及其本人符合資格,配製和製造重新注入陳體內的血液製品;沒有就實驗室配製該血液製品設定、展開、執行及備存一套以文件妥為記錄的程序指引;沒有確保該血液製品在離開配製的實驗室前已接受病毒細菌測試及已在文件上作記錄;沒有制定、展開、執行及備存一套安全制度,規定麥允齡及其本人須信納向陳宛琳施用該血液製品前已進行病毒細菌測試以確定該血液製品不受污染;沒有確保陳宛琳獲詳盡告知CIK療程所涉及的風險。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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