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代廣東省發改委發稿,公布廣東省政府就港珠澳大橋初步收費方案為私家車每程收150元人民幣。
廣東省發改委將就2個收費方案在本月21日在珠海舉行聽證會,計劃為私家車、出租車每車每程收取150元人民幣、穿梭巴士及過境巴士450元人民幣、貨櫃車115元人民幣、普通貨車60元人民幣。而方案一與方案二,分別在過境巴士收取450元人民幣或200元人民幣。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大橋主橋位於內地水域,而收費站亦位於內地範圍。根據屬地原則及《三地政府協議》,負責營運大橋主橋的大橋管理局,會按內地法律對使用大橋主橋的車輛收取通行費。收費標準經三地政府討論後,須要按內地法律及程序進行審批。廣東省發改委就大橋主橋車輛通行費舉行聽證會是依據內地法律要求,是審批程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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