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Erwiana受虐案,被判監6年的前僱主羅允彤早前被Erwiana入稟區域法院索償約81萬港元。法庭早前已裁定羅須就事件付上賠償金,區院今就賠償金額的評核作出聆訊,沒有律師代表的羅於庭上申請披露法律文件,包括Erwiana的醫療報告及證人口供,但徐韻華法官指申請限期已過,羅亦沒有為法庭提供該文件與顯示Erwiana傷勢或口供矛盾的明顯證據,故拒絕其申請,羅須就申請向控方繳付1萬元訟,她於庭上控訴:「香港法律不是保障香港人」,又問法官,為何外國人如Erwiana可有律師代表,而她自己曾是香港納稅人,卻多番申請法援無果。案件押後裁決。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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