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職的已婚三十一歲督察,被指在佔領期間以警隊電腦洩露同袍資料,警方調查下揭發他在家中電腦內藏有大量兒童色情片段及照片,該名督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否認藏有色情影片罪名受審,今被裁定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法官押後判刑至12月11日,以待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而被告被押入羈留室時有公眾人士高呼「撐住呀施sir!」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施恒聲稱是因其政治立場而遭同僚插贓嫁禍,但法官認為無證據顯示警方捏造證據,警員處理證據的程序亦無問題。而被告雖否認藏有兒童色情物品,指其他親人如妻子及她的兄弟都能使用涉案電腦,但他在錄影會面中曾表示該電腦屬於他,電腦有設定密碼,事發前約半年曾轉密碼,法官裁定事發時只有被告能使用涉案電腦,涉案271個兒童色情物品的檔案亦是在檢取該電腦時已存在,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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