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顯徑商場於2014年發生罕見爆炸案,兩名愛心男女義工聲稱行山時撿獲多個以燒鴨皮覆蓋球狀物體的環保袋,擔心有人毒狗,將環保袋帶至商場並剪開,豈料發生猛烈爆炸而意外受傷。男義工日前入稟高院,向兩名在郊野公園放下彈藥的男子及漁護署索償,但入稟狀未有透露金額。
原告人為男義工廖軍翹,入稟控告何國輝、陳新及漁護署,廖稱在2014年11月29日下午,在沙田顯徑商場發生爆炸,指各被告違反責任,導致意外發生,其中何和陳更有意無意導致他受傷,因此入稟索償追討。
何國輝和陳新於2015年在區院承認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管有爆炸品。根據資料顯示,廖的左手母指、食指及中指炸脫重傷。
法庭記者:潘琪慧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