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二十人於2014年佔領旺角期間,違反法庭發出的禁制令,阻礙執達主任等清場,因而遭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黃之鋒、岑敖暉等十一人於7月認罪求情;另外黃浩銘等九人不認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顯示,案件將於下月7日下午判刑,屆時辯方將會求情。
主審法官陳慶偉於判詞中指,任何香港市民均理解當時局面,留守的人應清楚自己的行為;又指示威者凝聚起來,為他們的信念力爭,但他們的出現是拖延禁制令執行,行動屬於嚴重干擾司法工作執行,裁定九人罪成。
本案二十名答辯人中,有十一人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和楊浩華已認罪;另九名答辯人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麥盈湘不認罪。同樣因此事遭控刑事藐視罪的還有十七人,當中二人熱血公民鄭錦滿及兼職侍應歐煜鈞已認罪,鄭被判監禁三個月,歐罰款一萬元及被判緩刑,其餘十五名答辯人的案件排期於下年五月十五日開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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