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應對23條妖魔化 袁國強:立法必須得社會認同 2017-11-17 10:57 袁國強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必須得到社會認同。 Previous Next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基本法國際研討會後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就23條立法,指為香港作為國家一部分,涉及國家安全,有必要去做,不應被視為負面、妖魔化。他稱,配合對香港法律制度,因香港會維持普通法制度,故本地立法是合適。 他稱,從法律角度而言,什麼時候都可以立法,但現時政治環境,必須得到社會支持及認同,相信立法具爭議性,需具合適環境及充裕時間,向社會解釋及聽取意見,要作宏觀考慮才決定何時是「合適環境」。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指香港已納共產黨之下 王振民:有人不願面對香港已永久回歸 下一篇 中銀30連張百周年紀念鈔 淘寶開價1.4萬人民幣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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