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廠房爆炸品案 陪審員退庭商議
2017-11-16 16:15
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於高等法院續審,主審法官薛偉成已完成法律及控辯雙方的證供引導,他提醒各陪審員需要根據耳聞目睹的證供作獨立的決定,並與其他陪審員達成大比數或一致的裁決,五男二女陪審員今午12時10分開始退庭商議。 本案被告包括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和文廷洛,他們五人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罪,於2015年5月28日至6月14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某些爆炸品,即內含硝酸鹽並能夠產生煙火效果的混合劑。 另外,首被告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在15年6月14日於旺角廣榮樓二樓某單位內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 次被告亦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於15年6月14日,在蠔涌亞視前廠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 第三被告另被控兩項管有炸藥罪,指他於15年6月14日,分別在蠔涌亞視前廠房及西貢濤苑六座某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213 更新時間: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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