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組織派港獨傳單 梁美芬:有機會犯刑事 2017-11-15 13:02 梁美芬表示派發香港獨立傳單有機會觸犯刑事條例。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有組織昨日動員學生在部分院校外派發港獨傳單,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有關行為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即派煽動性單張,製造仇視就情緒、敵視行為,且涉有系統、分布各區派發。 她強調,此舉不可容忍,不可縱容,整個社會受害,憂慮會渲染出去。她指學校丶政府不能坐視不理,倡教育局需有清晰指引,如果是在校內發生,校方應紀律處罰學生。 她又指,如果政府無把握以現行法例處理,可以考慮按基本法23條,針對分裂國家問題上率先清晣立法處理。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指中央香港擁全面管治權 聶德權:應有之義 下一篇 索兩萬元以換取不追究案件 休班警長獲准有條件保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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