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央香港擁全面管治權 聶德權:應有之義 2017-11-15 12:58 聶德權表示中央香港擁全面管治權,屬應有之義。 Previous Next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是國家主權的應有之義,全面管治權的概念並非在一四年的一國兩制白皮書首次出現,而是從基本法制訂、特區成立、一國兩制實施的時候,已經存在。 他指,如果和內地省市比較,香港在對外事務、經濟事務和民生事務的高度自治權,已清晰不過。 對於中聯辦近日邀請香港的中學校長和教師會面,聶德權回應指,中聯辦主要職能,包括和香港各界交流合作,因此中聯辦基於工作需要和不同界別聯絡溝通,實屬正常。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工人棚架工作失足 10米高墮下傷 下一篇 再有組織派港獨傳單 梁美芬:有機會犯刑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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