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漢誤殺同鄉判囚5年 法官冀被告獄中反省己過

2017-11-09 11:52

44歲偷渡來港的越南籍男子於前年11月在屯門泥圍村屋一房間內揮刀插傷同鄉喉嚨,對方其後不治。越南男被控一項謀殺罪,陪審團昨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辯方律師指「聖人都有過去,罪人都有將來」,被告已感到後悔,願意接受懲罰。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有多項案底,希望他今次入獄能反省己過,判他入獄5年。 越南籍無業被告阮文強於1988年偷渡來港成為難民,其求情信表示,這兩年間他內心不安祥,他為死者家屬感傷心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歉,希望他們生活平安。他又承諾法庭,不會讓妻兒再次失望,出獄後會貢獻社會及家庭。 法官於判刑時指,明白被告當時的行為並非出於私利,而是為了保護兄長不吸毒,法官指當時情況混亂,但相信會有更好的處理手法。法官指被告來港干犯不少罪行,或許今次一個較長刑期的監禁,可以讓他反思己過,法官以7至8年作量刑起點,基於他曾經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才進行審訊,可獲減刑至5年監禁。 控方於審訊期間,在庭上播出被告錄影會面片段,他聲稱案發15年11月15日,看見自己兄長和死者等人「食白粉」,他遂與死者爭執,被告稱當時勸籲他們,但期間死者「發難渣」,其兄則回應「佢哋食白粉,你由得佢哋啦」,其後好友及其兄先後離開房間。死者衝前企圖打被告,並用手掐頸,被告隨即叫他放手及在桌上拿刀指嚇他,死者卻故意衝前,刀即刺向其頸部。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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