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汉误杀同乡判囚5年 法官冀被告狱中反省己过

2017-11-09 11:52

44岁偷渡来港的越南籍男子于前年11月在屯门泥围村屋一房间内挥刀插伤同乡喉咙,对方其后不治。越南男被控一项谋杀罪,陪审团昨一致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辩方律师指「圣人都有过去,罪人都有将来」,被告已感到后悔,愿意接受惩罚。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过往有多项案底,希望他今次入狱能反省己过,判他入狱5年。 越南籍无业被告阮文强于1988年偷渡来港成为难民,其求情信表示,这两年间他内心不安祥,他为死者家属感伤心难过,并向死者家属致歉,希望他们生活平安。他又承诺法庭,不会让妻儿再次失望,出狱后会贡献社会及家庭。 法官于判刑时指,明白被告当时的行为并非出于私利,而是为了保护兄长不吸毒,法官指当时情况混乱,但相信会有更好的处理手法。法官指被告来港干犯不少罪行,或许今次一个较长刑期的监禁,可以让他反思己过,法官以7至8年作量刑起点,基于他曾经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才进行审讯,可获减刑至5年监禁。 控方于审讯期间,在庭上播出被告录影会面片段,他声称案发15年11月15日,看见自己兄长和死者等人「食白粉」,他遂与死者争执,被告称当时劝吁他们,但期间死者「发难渣」,其兄则回应「佢哋食白粉,你由得佢哋啦」,其后好友及其兄先后离开房间。死者冲前企图打被告,并用手掐颈,被告随即叫他放手及在桌上拿刀指吓他,死者却故意冲前,刀即刺向其颈部。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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