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顧問總監日前入稟法院,控告公司於在同公司任職的丈夫離職後,將其解僱,對方更曾興訟高等法院要求原告歸還約400萬款項。原告指對方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要求對方賠償金錢、情感損失及作出書面道歉。
入稟狀指,現年33歲的原告人卓潔文於15年5月8日加入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下稱富衛)任職高級營業顧問總監及保險經紀,並於兩月後與富衛協定一份工作獨家代理協議,根據該協議,公司需支付簽約費及按照原告表現所獲花紅予被告。而原告人在公司的表現一向出色,亦曾於業界獲獎。
於今年五月五日,原告人同於富衛任區域總監的丈夫辭職,並轉投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3日後,原告人得知自己被解僱及被終止該獨家代理協議,原告人認為自己被解僱的唯一原因是因為自己是已離職丈夫的妻子,故入稟控告被告公司,指其行為令原告人聲譽受損,飽受痛苦及焦慮困擾,因而向被告索償。
另入稟狀透露,原告人由今年6月起於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擔任地區經理。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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