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涉飲3杯威士忌後撞車 辯方稱情有可原延至本月17日再審

2017-11-03 18:00

資深皮膚科醫生涉於去年10月19日喝了三杯威士忌後、酒精超標近四倍下駕駛,駛至紅磡時撞到一架停泊在路邊的貨車車尾,事件中無人傷亡。62歲被告曾偉之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 代表被告的黃敏杰大律師透露,被告在中環及尖沙咀地區開設診所,每年診治達1萬2千人次,形容被告經常贈醫施藥,更獲行政會議成員撰寫品格證明信。 辯方指,案發前被告因憂心好友肝癌病情,喝了3杯威士忌,及後收到來電得悉女友身體不適,惟未能截到的士,情急之下自行駕駛,形容是情有可原,加上事後已對行為感到後悔,即使法庭沒有命令,仍主動在案發至今停止駕駛。 裁判官接納辯方建議,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作判決。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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