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卓恒入稟禁前董事續代表信全

2017-11-03 15:49

早前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前持有人王雪華因深圳「美貸網」案而在內地被判監,並將擁有值錢資產的公司轉交予《成報》集團董事局主席谷卓恒,以償還欠款,而該公司錯誤把其前董事紀錄於公司文件及遞交到公司註冊處,故谷卓恒及他現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前董事繼續代表該公司以及處理公司的交易和資產,而公司註冊處亦須修改有關資料。 原告依次為谷卓恒及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韓中文化投資」),而被告則為黃偉誠、信全有限公司(下稱「信全」)、公司註冊處處長及王雪華。 入稟狀指,成報媒體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成報傳媒集團」)於2005年遭聯交所停牌,而於2014年初,王雪華及韓中文化投資欲投資成報傳媒集團,並提交報告以助其復牌。谷則於2014年4月至11月借款1880萬港元予韓中文化投資,而王則為借貸擔保人。韓中文化其後投資成報傳媒集團失敗,成報傳媒集團亦於2015年3月被聯交所除牌。韓中文化投資在同年4月要求成報傳媒集團償還欠款,法庭於8月向成報傳媒集團頒令清盤。 2016年5月,王於中國內地被判囚,谷擔心未能收回欠款,故在2017年1月,谷、王達成協議,內容指谷會象徵性給予1港元予王,以收購韓中文化投資的全部股份,當中亦包含信全股份。 然而,高等法院於2016年頒下禁制令,禁止黃以董事身分代表信全,但在2015年至2017年7月的三份周年申報表內,仍錯誤列明他為信全董事,並於未有谷或韓中文化投資的同意,提交到公司註冊處,故谷昨日入稟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聲明黃已於2015年2月除去信全董事的職務,並禁止他代表信全進行交易、協議及處理該公司的資產,而公司註冊處亦須修改有關資料。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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