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前高级营业顾问总监日前入禀法院,控告公司于在同公司任职的丈夫离职后,将其解雇,对方更曾兴讼高等法院要求原告归还约400万款项。原告指对方涉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要求对方赔偿金钱、情感损失及作出书面道歉。
入禀状指,现年33岁的原告人卓洁文于15年5月8日加入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下称富卫)任职高级营业顾问总监及保险经纪,并于两月后与富卫协定一份工作独家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需支付签约费及按照原告表现所获花红予被告。而原告人在公司的表现一向出色,亦曾于业界获奖。
于今年五月五日,原告人同于富卫任区域总监的丈夫辞职,并转投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3日后,原告人得知自己被解雇及被终止该独家代理协议,原告人认为自己被解雇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自己是已离职丈夫的妻子,故入禀控告被告公司,指其行为令原告人声誉受损,饱受痛苦及焦虑困扰,因而向被告索偿。
另入禀状透露,原告人由今年6月起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地区经理。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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