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機場遇襲案 劉必泉:「上帝派我嚟撞佢」

2017-11-02 11:19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五男女被告。三男二女被告早前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天續審。 控方開庭時指昨日第二被告唐發祥,以及第四被告劉必泉於庭外辱罵尚未作供完畢的羅,要求裁判官提醒被告此行為並不恰當,裁判官重申,被告在審訊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控方證人,包括不可以辱罵證人。 劉仍沒有律師代表,在裁判官協助下盤問羅。劉指出羅被包圍、拉扯、拳打腳踢、潑不知明液體等情況未有發生,羅均不同意;但劉承認當時有叫喊「漢奸」、「走狗」等口號。劉在盤問期間情緒激動,稱:「嬲呀,我到而家都好憤怒」、「上帝派我嚟撞佢」,又指羅是不道德證人。 審訊期間,裁判官詢問第三被告林錦嫦以及第五被告鄺桂嬋的代表大律師現時辯方的爭議點,但大律師認為裁判官要求不尋常而拒絕透露,雙方經歷半小時的爭論,大律師指爭論點維持為被告犯罪意圖,但其後發現控方對於身份舉證薄弱,故欲爭議身份事宜。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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