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清潔工誣陷鄰居藏毒 判囚12周罰1000元

2017-11-02 15:03

男清潔工人因與鄰居結怨,於黃大仙一個電話亭內三度報假案誣陷鄰居藏有毒品及槍械並涉及爆竊案件,以「整蠱」及報復鄰居,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三項虛報有人犯罪,被判入獄12星期及罰款1,000元。 任兼職清潔工並領取綜援的50歲被告陳潤葉,被控於今年7月至10月期間先後3次約凌晨5點報警,分別兩次報稱黃大仙下邨一單位戶主管有危險藥物及藏有槍械,警方因而調動數名警員到場入屋搜查,並無發現有關可疑物品;另一次則稱該戶主涉及爆竊案件,惟是次警方因資料不足而未有調派警員到場。警方其後根據電訊台記錄查出陳為上述報假案者,陳於警誡下承認犯案。 辯方於庭上透露,被告陳潤葉單身並與兄長同住,同層鄰居亦即事主,曾投訴陳的住所發出臭味,並責罵陳,雙方發生爭執,陳因一時憤怒及衝動下作出報復,惟事後已有悔意,並承諾不再作出不當行為。 裁判官表示,被告行為雖未有令任何人被無辜拘捕,惟仍是「嚴重惡意之事」,因他誤導警方在清晨時份派人入屋搜查,不但浪費警力,更嚴重的是騷擾及誣告事主,令事主深感無奈,街坊間亦可能因而對事主留下負面觀感。鑑於被告坦白認罪,酌量扣減刑期後判處被告即時監禁12星期及罰款1,000元。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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