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男做非法勞工 搬貨被捕囚15個月

2017-10-10 12:14

入境處於9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天水圍拘捕一名28歲的孟加拉籍男子。他被查截時正在搬運貨物,而他只能出示行街紙,及後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昨被判囚15個月。 男子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提醒,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35萬元;作非法勞工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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