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督察否認違泊 自辯稱警方檢控程序有誤

2017-10-10 12:45

退休高級督察被票控在今年年初一砵蘭街違例泊車,他否認控罪,今日在屯門法院出庭自辯。 被告羅希孝(六十歲)質疑警方無依例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也不同意警員呈堂證物所畫的草圖中其私家車的位置。在庭上,被告展示警方承認涉案通知書沒有按規定格式填寫的信件,並投訴違法檢控而帶來不合理的審訊。 被告盤問票控羅希孝的警員時指對方檢控「求其」,沒準確票控他阻塞交通,反而檢控他非泊車處停泊罪,又質疑通知書資料不符法律格式,包括用連筆及小楷、而非正楷填寫,非正式和合法的街名;又將記錄其私家車停泊位置的表格上的選項本應刪去卻變成劃圈。作供警員指其書寫的街名正確且清晰可見,並且停泊位置記號也無誤。 法庭記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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