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匪尖沙咀劫名錶案 將交高院審理 2017-10-09 12:22 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再作審理。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尖沙咀於4月發生名錶搶劫案,而涉案勞力士手錶價值約20萬元。5名男被告被控搶劫罪,其中一名被告加控一項為了犯可公訴的罪行而使用香草壬酰胺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5人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11月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並於高等法院再作審理。 控罪指5名被告吳祖軒、潘俊達、范秀良、宋福和及賈愷林於4月14日在尖沙咀南洋中心搶劫男子姚使賓的一隻勞力士手錶。而吳祖軒則使用胡椒粉協助另外4名被告搶劫。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實驗室疑洩氯氣 青衣皇仁舊生會中學8學生送院 下一篇 技術研發員透露 港珠澳大橋年底具通車條件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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