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美容中心無牌行醫案 女負責人及美容師提堂

2017-09-14 12:00

5旬女子於本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一美容中心接受瘦臉療程療程時,懷疑有人無牌行醫注射過量腎上腺素,女事主現時情況由危殆轉為嚴重。美容院女負責人及持雙程證來港的美容師其後被控一項無牌行醫罪,美容師另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兩被告暫時無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9日再訊以等候警方調查,索取DNA基因鑑對、閉路電視記錄、受害人的醫療報告及美容師的訪客及入境記錄。期間女負責人獲准以現金20,000港元申請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干預及接觸女事主,及須準時到黃大仙警署報到。而美容師則因缺乏本地聯繫及針對性指控嚴重而不獲准擔保,須還押懲教看管。 控方於庭上透露,女事主現時已轉到普通病房留醫,現仍須插喉治理。控方指,有人於警誡下承認錯將4針腎上腺素錯打於事主臉部。 51歲美容院女負責人葉佩玲及33歲美容師叶柳容被控於本月十一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106號至108號耀基大樓7樓705鋪純美美容中心,以非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55歲女子葉佩蘭受人身傷害。 此外,警方前日下午以涉嫌管有第一部毒藥拘捕另一名40歲姓劉的男負責人,期間負責人獲准保釋。 法庭記者:岑詠愛 建立時間:10:55 更新時間: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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