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涉誤導警員案准5千元保釋 10月26日再訊

2017-09-14 15:18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右)。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右)。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上月聲稱被內地人員擄走禁錮及虐打,大腿位置更被釘上「十字架」,警方經調查後懷疑林虛假報案,逐控告他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林子健於庭外表示「心情平靜,無咩野」,被問及會否認罪時,林指「到時你就知咖喇」。 報稱無業的林子健(42歲)被控於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B4座A417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林於同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拐走,以誤導警務人員偵緝警員6758黃繼霈。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6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期間准許林以$5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一到警署報案。 林於庭外被問及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有否對他失去信心時,林回應「係咩,冇聽過喎」另問到有否與胡聯絡時,林思索數秒並表示「我哋嘅友誼冇變到」,又指黨友間各有不同看法。林另指尚未得悉耶魯大學的取錄情況。 法庭記者:岑詠愛 建立時間:13:45 更新時間: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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