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於立法會任期內,接受壹傳媒黎智英的二十五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梁國雄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下周一早上10時,於區域法院裁決。
控罪指61歲的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港元的款項。
法庭記者:徐曉伊 梁銘姿
建立時間:1521
更新時間: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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