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男獨留松鼠狗在車 社服令報告與求情不同候判

2017-07-28 11:46

51歲速遞員何鴻基獨留松鼠狗於私家車內,僅留下一隻香蕉及把車窗稍稍打開便離去上班,後被途人發現並報警。被告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虐畜罪,原定今日判刑,惟社會服務令報告與早前求情內容違背,辯方解釋被告不善表達自己,或做成誤會,故裁判官同意索取進一步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8月10日判刑,期間准許被告擔保外出。 控罪指,被告去年12月9日於西貢西沙路水浪窩露天停車場的私家車內,掌管被禁閉或被監禁的寵物狗,但未有為其提供足夠食水。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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