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今早在高院續審,傳召當日負責錄影現場的警察作供,交代擷取影像、存放記憶卡及現場情況等,包括警長陳志偉等四位警察。警長陳志偉因案件而調往行動處特別調查隊,其後負責將警方拍攝隊在彌敦道拍到的,擷取綜合片段及個別本案答辯人出現的片段成數碼影像。
另外已退休的警員憶稱進行拍攝後,把記憶卡放入貴重財物袋封存及簽名作實,當時利用「自拍神棍」升高角度拍攝現場,而被委派拍攝前有進行訓練,兩人一組行事,如手震及疲倦就交換工作。在拍攝時要錄音解釋現場發生的事情,警員指有時會緊張而不太詳盡解釋。他把已拍攝的記憶卡交給另一位警員,至於拍檔的就不知道。
劉姓警員當日是錄影組成員,他稱上司指示他,如果有人做犯法的事就繼續拍攝,沒有吩咐他瞄準特別知名的佔旺人士。他對於呈交記憶卡給那一個警員沒有紀錄,當時現場混亂及太趕,收到指示上一架車交記憶卡,然後就繼續回現場駐守。另一位站在高台拍攝的警員稱,見到黃之鋒手持咪高鋒峰發言,但聽到到內容。他把已拍攝的記憶卡封存在放干擾財物袋。
案件下午續審。繼續傳召負責收取數碼記憶卡的警員,曾姓警員指從蘇偉成警員收到6張記憶卡,現場交收時簡單紀錄在「紙仔」上,現在已找不到。「當時兵荒馬亂,上班時間長,我是支援角色,一時在港島一時在旺角上班,所以無即時紀錄在警員記事冊」。
現屬港島總區重案組的警察蘇偉成指,他負責收集記憶卡時只按警員提供的資料紀錄,不知道記錄編號的意思。案件星期三續審。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352
更新時間: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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