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刑事藐視法庭案續審,第三名證人,當時有份宣讀禁制令的署理助理執達主任余德信,他確認2014年12月10日取錄的口供,內容指當日約在十時現場突然混亂,突然有人大聲叫囂,混亂期間,「我被鐵馬推撞到右腳小腿位置」。潘熙資深大狀盤問時質疑執達主任之間口供非常相似,比較余及助理總執達主任趙淑文的早前錄取的口供紙後,發現「幾乎一模一樣,無論段數、時間誤差、內容等,有95%都一樣,點解咁橋呢?」,又懷疑余「夾口供」。余回應稱,今天第一次看趙的口供紙,從無意圖夾口供,而時間數字是由同事紀錄的。
余指原告律師將142名代理人名單交給執達事務組確認,據法庭頒下的禁制令,他們當日早上先在勞資審裁處開會訓示及安排分工,代理人只負責清理及移走障礙物,而執達主任負責宣讀禁制令。他確認在他們的角角,要清理的障礙物並不包括人,障礙物如木、帳篷、欄杆。如果有人不離開,便會勸喻他們,有需要可要求警方協助。
在首次0840早上,於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宣讀禁制令時,余同意在山東街及鼓油街的人士可能聽不到,故按計劃在旺角多個地點宣讀。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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