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海關今日在深水埗及灣仔區進行巡查行動,勒令深水埗兩間零售店鋪將215件懷疑不安全的「電擊玩具」儲存於指定的地方。
行動中,海關人員發現一批外形仿似手槍、麻雀、骰子、撲克牌及鉛子筆等的懷疑不安全的「電擊玩具」,該等玩具均未附有識別標記,即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或適用於該等玩具的雙語警示或警告,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等資料,涉嫌違反《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規定。
海關表示,將會對相關的玩具作出測試,並會繼續巡查行動,保障消費者安全。海關呼籲商戶遵從《條例》的規定,同時提醒家長留意市面上所售賣玩具的安全,在使用玩具前參閱相關警告標籤和使用說明,以便安全使用玩具。
根據《條例》,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1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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