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DR以電郵通知 輸注前1小時取回血液製品

2017-07-06 14:30

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奪命醫療美容事故致一死兩傷殘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負責運輸客人血液及血液製品的永怡(香港)有限公司前倉務主管林渭明作供指,他負責安排人手將美容產品運送到不同的DR美容中心,也會安排人手運送臍帶血和培植CIK細胞的血液。他又指,DR職員會以電郵方式,告知他們到那間中心提取血液,並須於一個半小時內送返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至於把血液製品注射至客人體內當天,他會安排人手在輸注前一小時到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取回血液製品,並送返中心。 控方展示一些電郵紀錄及筆記本內容,其中在2012年9月12日,即死者及事主進行抽血當天,林指當日安排司機曾招來到銅鑼灣一次過收集4個血液樣本,該4個客人中包括死者陳宛琳、事主黃鳳群和王靜波。 而在9月29日下午12:45,潘太周欣欣在華僑大廈17樓進行AI療程,林安排司機將血液製品從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運送到華僑大廈17樓。 林表示,在10月3日當天,曾招來首先用公司車到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提取預約於1630進行AI療程的黃鳳群血液至銅鑼灣分店,而另一名倉務主管洪永忠則負責提取預約於1745進行AI療程的陳宛琳血液,但林稱不知道對方乘坐什麼交通工具到銅鑼灣,至於預約在1830進行AI療程的王靜波,其血液製品則由林乘的士運送至銅鑼灣。 林續指在前往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前,會先帶備冰箱,當到達實驗室,便通知接待員提取AI血,實驗室同事會將AI血放在有冰塊的密實袋內,再放入冰箱裡,送回銅鑼灣分店。林稱的士車程40至45分鐘,在乘坐期間他沒有打開過冰箱,但他補充公司無規定不准打開冰箱。 至於將從客人體內抽取的血液樣本運輸至實驗室的過程,林稱DR職員會把血液放入銀色袋內,他們便把銀色袋帶到公司車,車內備有冰箱,當到達實驗室後便將整個冰箱交給實驗室的同事。 林表示認識在實驗室工作的第二被告陳冠忠,他指有時運送臍帶血到實驗室時會見到他,並跟他閒聊,但至從由接待處職員負責收集血液樣本後便少了聯絡,他們之間亦無就AI療程交談。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3:51 更新時間: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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