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首被告黃祖成准就刑期上訴保釋外出

2017-07-06 18:34

七警案中高級督察劉卓毅、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上月底成功獲批准就刑期上訴及保釋等候上訴。案中最高職級的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亦已申請保釋,上訴庭今午開庭處理,黃祖成由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代表。法官指沒有理由不批准此被告的申請,故批准他就刑期上訴保釋外出。交出5萬元保釋金,妻子做5萬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離港,交出旅遊證件。 法庭容許記者報道內容。申請人律師Clive Grossman依據已存入的陳詞提出申請保釋外出,今日沒有補充陳詞。 法官直接宣讀決定指,被告在今年2月14日因襲擊曾健超而被定罪。引用早前3名同案被告的保釋外出申請判決書內容,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3年,本案的量刑起點是2.5年,按求情內容扣除後為2年監禁。原審法官採取兩年半的量刑起點或許是過重(manifestly excessive),這是值得商榷的,可能一個較低的量刑起點更合適」。而法庭至少要排期6至9個月才能安排上訴聆訊,屆時他可能已服完大部分刑期,如成功獲減刑的話,便變成實際所服的刑期比判刑的長。 黃祖成妻子張美姍(譯音)在證人台宣誓,確認與被告結婚,與被告同住在西貢地址,確認會交出5萬元人事擔保,確保被告依期應訊,明白職責。 張美姍(譯音)散庭後,在法庭會計處支付人事保釋金,其後更跑樓梯逃避記者直到6時20分,她被問到有沒有說話向老公講,不回應便上車離去。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6:48 更新時間:18:34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