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DR以电邮通知 输注前1小时取回血液制品

2017-07-06 14:30

DR医学美容集团在2012年发生夺命医疗美容事故致一死两伤残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续审。 负责运输客人血液及血液制品的永怡(香港)有限公司前仓务主管林渭明作供指,他负责安排人手将美容产品运送到不同的DR美容中心,也会安排人手运送脐带血和培植CIK细胞的血液。他又指,DR职员会以电邮方式,告知他们到那间中心提取血液,并须于一个半小时内送返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至于把血液制品注射至客人体内当天,他会安排人手在输注前一小时到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取回血液制品,并送返中心。 控方展示一些电邮纪录及笔记本内容,其中在2012年9月12日,即死者及事主进行抽血当天,林指当日安排司机曾招来到铜锣湾一次过收集4个血液样本,该4个客人中包括死者陈宛琳、事主黄凤群和王静波。 而在9月29日下午12:45,潘太周欣欣在华侨大厦17楼进行AI疗程,林安排司机将血液制品从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运送到华侨大厦17楼。 林表示,在10月3日当天,曾招来首先用公司车到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提取预约于1630进行AI疗程的黄凤群血液至铜锣湾分店,而另一名仓务主管洪永忠则负责提取预约于1745进行AI疗程的陈宛琳血液,但林称不知道对方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到铜锣湾,至于预约在1830进行AI疗程的王静波,其血液制品则由林乘的士运送至铜锣湾。 林续指在前往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前,会先带备冰箱,当到达实验室,便通知接待员提取AI血,实验室同事会将AI血放在有冰块的密实袋内,再放入冰箱里,送回铜锣湾分店。林称的士车程40至45分钟,在乘坐期间他没有打开过冰箱,但他补充公司无规定不准打开冰箱。 至于将从客人体内抽取的血液样本运输至实验室的过程,林称DR职员会把血液放入银色袋内,他们便把银色袋带到公司车,车内备有冰箱,当到达实验室后便将整个冰箱交给实验室的同事。 林表示认识在实验室工作的第二被告陈冠忠,他指有时运送脐带血到实验室时会见到他,并跟他闲聊,但至从由接待处职员负责收集血液样本后便少了联络,他们之间亦无就AI疗程交谈。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3:51 更新时间: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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