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涉於2012年發生奪命醫療事故,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62歲事主黃鳳群出庭作供。
黃鳳群指,至10月3日重新注射血液製品當天,黃稱麥醫生沒有跟她說什麼,亦沒有用儀器跟她做身體檢查,她於下午4時半進入一間房,她躺臥在床上,麥醫生指會將之前抽血培植的製品注入身體,約40分鐘就完成。黃又指,麥沒有給她看輸入身體的物質,亦沒有著她確認輸管或點滴袋上是否有她的名字,之後便從其右手臼位置輸入身體。
黃表示輸注開始後房內只有她一人,當溶液輸注至三分二左右時便開始感不舒服,「心翳住,頭有啲暈暈地嘅感覺」,當完成輸注後便跟麥醫生表示不舒服,麥解釋是有這些情況出現,但不是大問題,著她先休息一下,但並沒有跟她做檢查。至晚上11時,黃仍感到不適,仍然「頭暈、心翳住」,麥醫生之後開出一些口服藥給她,她服食了一次,但並沒有打針。
之後有兩名DR職員與黃坐的士回家,黃指翌日約凌晨1時回到柴灣的住所,她指回家後除了頭暈和心翳,「對腳好熱,熱到好似發燒」,她在凌晨3時許煲了熱水,浸腳約10分鐘。法官問:「你話隻腳好似發燒咁熱,點解仲煲熱欠浸腳?」黃回答說:「浸下佢冇咁痹痛」,但之後她仍覺得很痛,難以入睡,但在清晨6時仍照樣起床上班,她表示行路速度比平時慢一倍,她在7點3左右叫白車,約8時被送往律敦治醫院。
黃指在律敦治醫院的深切治療部留醫40天,之後轉至胸肺隔離病房,期間除了藥物治療,黃稱還有接受物理治療,因為「手腳爛唒,右肩硬唒」,她又舉起右手做示範,指可以伸平右手,但當時不能舉高,需要物理治療,黃又指在深切治療部時「唔識行,係唔識行的人,物理治療師嚟教我行」,她又指自己當時雙腳麻痹,腳趾黑色,直到現時「成對腳都好重、好麻」。
黃表示若然知道CIK只屬實驗性質,不會接受療程,若牽涉細菌感染,她稱「佢比錢我都唔做」。
代表周向榮的資狀盤問黃,指她在10月10日與警員錄取了一份七頁的證供,裡面提到她簽署了三頁病人須知,而DR職員Angel亦在她面前閱讀過一次,她簽名但不記得內容和意思。黃同意證供內容。
代表麥允齡的資狀盤問黃,指出在10月3日麥醫生一直在注射的房內,期間另一名職員Angel有時出出入入,但黃稱:「在我目光之中,我係見唔到麥醫生,Angel間唔中有行入嚟望」,但辯方引述七頁證人供詞指,她當時說麥醫生一直在房內,黃重申在她目光之中看不到有麥醫生,又指落口供時不記得太多東西。辯方又指,麥醫生有份陪同她離開DR,但黃指不記得清楚,而根據證人供詞:「我離開時麥醫生亦一同離開」,黃重申已經忘記。辯方又指,麥除了提供藥物,還有把藥物用儀器輸入她體內,黃稱沒有這事。
黃鳳群作供完畢,她離開時扶住證人台離開,傳釋員亦著她小心,她將手放在雙腳,喃喃說:「腳麻到呢,好重」。
3被告依次為62歲的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32歲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及35歲西醫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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