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青年去年3月12日被警員在深水埗荔枝角道截查,發現他一名14歲男童正在交收185克毒品,隨即拘捕兩人。青年今在高院承認販毒罪,辯稱父親患癌,要一力承擔家庭支出,故為2000元報酬而運毒。陳仲衡暫委法官強調家人患病並非求情理由,與未成年人士進行毒品交易乃加刑因素,故被判入獄5年10個月。
被告青年陳朗奇內地出生,中六畢業,任職會展棚架搭建散工,沒有案底,警員在他的右前褲袋搜出毒品,涉案185克K仔市值33000元。求情指被告每月將一半收入作家用,而父親於2014年起患癌而無法工作,母親要照顧父親,弟弟仍讀書,故被告需要支撐整個家庭。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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