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斯閔(60歲)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資料圖片
被告梁斯閔(60歲)案發前一段時間停止了見醫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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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本港知名堪輿學家蔡伯勵入稟禁制「埋身」騷擾的中年女子,於今年2月在九龍公園餵飼白鴿時,向在場驅趕雀鳥的康文署職員潑水。中年婦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今被判監3日,緩刑12個月。裁判官指本案案情非輕微,被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對他們行使武力是絕不容許,而以水潑面更是相當具侮辱性。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梁斯閔(60歲)因前男友已患有精神問題近10年,早前在精神中心治療精神分裂,惟案發前一段時間停止了見醫生。針對本案,裁判官認為案情亦非輕微,因被告是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進行襲擊,雖沒對事主構成嚴重傷害,但以水潑面亦是相當具侮辱性。雖然被告或是出於善意及對動物及雀鳥的愛護而犯案,但被告亦需明白事主執行公共衛生的服務是他們的權利和職責,對他們行使武力是絕不容許,更不能接受潑水的侮辱性行為,故認為監禁是合適刑罰。考慮本案有特殊性質,終判被告緩刑。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又指她現時有準時見精神科醫生,惟她認為輔導對她作用不大,不願接受感化。而兩份精神科報告尚未準備好,但辯方及裁判官均認為毋須等候報告判刑。辯方強調被告只是太愛惜流浪動物,又缺乏同理心理解執行職務的康文署職員,現已決定避開日間去九龍公園以免再碰到康文署職員。另被告無案底,又只是潑水,是較低層次的武力。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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